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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文件定位与政策背景
1.1 文件基本信息 《关于加快推进业绩考核系统建设落实穿透式监管工作部署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155号文件)由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于2026年6月17日正式发布,该文件是国资委考核分配局在穿透式监管领域的专项工作部署,标志着穿透式监管从薪酬领域正式向全员绩效考核全面延伸。 “国资厅考分”表明文件由国资委办公厅考核分配局印发,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指导文件。2026年6月,正值国务院国资委密集出台穿透式监管相关政策的关键时期,与此前发布的《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(国资发财评规〔2026〕1号)、《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国资发监督规〔2026〕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资厅监督〔2026〕15号)以及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(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)共同构成了穿透式监管的完整政策体系。 1.2 政策演进的三级跃迁
回顾近年国资委对央国企管控要求的演进脉络,呈现清晰的三级跃迁格局:
阶段 时间 核心要求 标志性要求 薪酬筑基 2024年 全面建设”全员、全级次、全口径”薪酬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管理 干部深化 2025年 落实”两书一协议”,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全覆盖 能上能下 考核突破 2026年—2027年 建成集指标设定、监测预警于一体的考核管理系统 穿透考核
前两个阶段解决的是”发多少钱”“用什么人”的问题,而第三阶段直指核心——“怎么评价人、评价结果能不能被看穿”。没有穿透式的考核体系,薪酬穿透和干部穿透都是空中楼阁。155号文件的出台,正是”考核突破”阶段的标志性政策,填补了穿透式监管在业绩考核领域的制度空白。
1.3 文件发布的直接背景 2026年6月初,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开展了”中央企业考核分配穿透监管系统培训”,明确了2026—2027年分阶段建成考核管理系统的目标节点。155号文件是对此次培训精神的制度化、文件化落实,将培训要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工作部署。 培训同时指出了当前考核管理存在的三个”不到位”突出问题: 第一,考核监督问责不到位。 各考核主体标准不统一、自由裁量权过大;考核过程和结果不公开;事前预警、事中管控机制不健全。 第二,数据采集不到位。 参股企业不全、有限合伙企业不全、境外企业不全,存在大量监管盲区。 第三,实时采集不到位。 部分企业运行稳定性差,实时采集与月度采集数据混淆,覆盖面仍有不足。 这三个”不到位”的背后,有一个共同的根源——缺乏一套贯穿全级次的数字化考核管理系统。155号文件正是针对这一痛点,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。 二、核心目标与总体要求 2.1 核心目标:全级次穿透监管 155号文件的核心目标是:实现业绩考核全指标采集、全过程监测、全级次贯通,推动考核管理数字化转型。到2027年底全面实现国资央企考核全级次穿透监管。 这一目标包含三个层次: “全指标采集”——覆盖所有考核指标,不留死角。不仅包括财务指标,还包括非财务指标;不仅包括定量指标,还包括定性指标;不仅包括结果指标,还包括过程指标。 “全过程监测”——覆盖考核全流程,不遗漏环节。从目标制定、过程跟踪、考核评价到结果反馈,每个环节都在线监测、实时留痕。 “全级次贯通”——覆盖所有组织层级,不中断传导。从集团总部到二级企业、三级企业,直至基层单位和个人,实现纵向到底的穿透。 2.2 普通绩效管理 vs 穿透式监管的本质区别
155号文件所推动的穿透式监管,与传统意义上的绩效管理存在本质区别:
维度 普通绩效管理 穿透式监管下的绩效管理 服务对象 企业内部管理需要 上级监管机构(国资委)的监管需要 可见范围 仅对本级企业可见 国资端可实时”看穿”至各级子企业 指标标准 企业自定义各自为政 国资委统一标准指标库,跨企可比 数据流向 企业内循环 企业端→国资端,实时上传汇聚 监管模式 年终事后汇报 全程在线、实时预警、主动触发
穿透式监管的核心不是管理的颗粒度,而是监管的可见度。 让监管方在任何时候、任何维度都能”看清”考核的真实状态——这才是穿透。这一理念转变,要求中央企业从根本上重构考核管理体系,从”向内看”转向”向外看”,从”自我评价”转向”接受监督”。
三、阶段建设时间表与里程碑
155号文件明确了“三年三步走”的建设时间表,每个阶段都有清晰的里程碑和可量化的目标:
3.1 第一阶段:2026年底——数据采集通道建设 核心任务: - 建立各中央企业端业绩考核数据采集通道 - 实现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全量指标线上采集 - 实现实时汇聚、自动输出 - 建立标准化考核指标库 关键要求: - 2026年7月31日前,各中央企业须报送业绩考核系统建设工作计划,明确目标任务、建设重点和时间节点 - 数据采集通道是”第一道硬门槛”,数据采集不上来,穿透监管就无从谈起 - 指标库建设应覆盖指标命名、定义、编码、分类、统计口径、计算方法、监测周期等属性标签 实操要点: 此阶段的重点是”打基础”。企业需要梳理现有考核指标,建立标准化指标库,打通与财务、生产等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。人力资源部门应与信息化部门紧密协作,确保数据采集通道的技术可行性。同时,要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,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。 3.2 第二阶段:2027年6月底——考核系统初步建成 核心任务: - 初步建成企业端业绩考核系统 - 实现二级企业考核全过程监测 - 同步建成全员绩效考核系统 - 与国资委考核模块互联互通 关键要求: - 具备条件的可向更多层级拓展 - 初步实现与国资端互通、全级次穿透监管 - 全员绩效考核系统应与业绩考核系统同步建设、数据互通 实操要点: 此阶段的重点是”建系统”。企业需要选择或开发适合的考核管理系统,实现考核全流程线上化。系统应具备目标分解、过程跟踪、考核评价、结果反馈、申诉处理等核心功能。同时,要建立与国资委系统的数据对接机制,确保数据能够按照标准格式自动推送。 3.3 第三阶段:2027年底——全面实现穿透监管 核心任务:构建业绩考核全流程监管系统 - 考核上下贯通、实时在线、自动预警 - 全面实现全级次穿透监管 - 充分利用大数据、AI等智能化手段 关键要求:构建集指标设定、目标确定、指标监测、风险预警于一体的考核管理系统 - 实现在线、自动、实时的全级次企业穿透监管 - 智能化手段应包括智能预警、智能分析、智能推荐等 实操要点:此阶段的重点是”智能化”。企业应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,引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,构建智能预警模型,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前瞻性。同时,要持续优化系统功能,提升用户体验,确保系统真正”用起来” “真管用”。 四、项核心工作要求深度解析
155号文件提出了四项核心工作要求,构成了业绩考核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框架:
4.1 考核指标全量采集:建立标准化指标库 要求内容: 建立标准化考核指标库,规范指标命名、定义、编码、分类、统计口径、计算方法、监测周期等属性标签,实现统一标准、上下衔接、多级应用。 深度解析: (1)指标标准化的必要性 穿透式监管的前提,是国资端和企业端要讲同一种”语言”。没有标准化,国资端收到的就是一堆”方言”,根本无法比较和分析。例如,不同企业对”营业收入增长率”的计算口径可能不同:有的包含关联交易,有的剔除;有的按权责发生制,有的按收付实现制。这种差异使得横向比较失去意义。 (2)指标库的核心属性标签 一个完整的标准化指标库应包含以下属性标签: 属性标签 说明 示例 指标名称 指标的中文名称 利润总额增长率 指标定义 指标的详细定义 本年度利润总额较上年度的增长幅度 指标编码 唯一标识码 PRO-001 业务类型 所属业务领域 财务绩效 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(本年利润-上年利润)/上年利润×100% 统计口径 数据计算口径 合并报表口径,剔除非正常损益 监测周期 数据采集频率 月度/季度/年度 属性标签 其他特征标签 定量/定性;正向/负向;行业通用/企业专用 (3)指标库的多级应用 标准化指标库应支持多级应用:集团层面使用汇总指标,二级企业使用分类指标,基层单位使用明细指标。同一指标在不同层级可以有不同的目标值和权重,但定义和计算方法必须一致。 实操要点: - 成立指标库建设专项工作组,由人力资源部牵头,财务、生产、信息化等部门参与 - 梳理现有考核指标,按照标准化模板进行规范化改造 - 建立指标评审机制,新指标入库需经过评审 - 定期评估指标有效性,淘汰失效指标,补充新指标 4.2 考核数据贯通共享:打通业务系统壁垒 要求内容: 按”全覆盖、标准化、自动化”原则实现数据实时汇聚,打通产权、财务、司库、生产、经营等核心业务系统,推动考核数据自动直采。 深度解析: (1)数据贯通的三大原则 全覆盖:覆盖所有考核相关数据,不留死角 标准化:统一数据格式、编码规则、传输协议 自动化:减少人工干预,实现数据自动采集、自动校验、自动汇聚
(2)需要打通的核心系统
系统类型 数据内容 应用场景 财务系统 利润总额、营业收入、成本费用等 财务绩效指标计算 预算系统 预算目标、预算执行进度 目标值设定与偏差分析 司库系统 资金流量、融资成本、债务结构 资金类指标计算 生产系统 产量、质量、能耗、安全记录 生产运营类指标计算 经营系统 合同额、订单量、客户满意度 市场类指标计算 人力系统 员工人数、人工成本、培训投入 人力效能类指标计算 (3)自动直采的技术路径 API接口对接:通过标准API接口实现系统间数据实时交换 数据中台模式:建立企业级数据中台,各业务系统数据汇聚到中台,考核系统从中台取数 ETL工具:通过抽取(Extract)、转换(Transform)、加载(Load)工具实现批量数据同步
实操要点: - 梳理考核数据需求清单,明确每项数据的来源系统、更新频率、责任部门 - 评估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质量和对接可行性,优先打通数据质量高、对接难度低的系统 - 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,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 - 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敏感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
4.3 考核监测预警功能:从”事后检查”到”实时预警” 要求内容: 开展与目标比、与行业比、与同期比、与阈值比等多维监测分析,建立轻/中/重度分级预警机制,强化”监测-预警-反馈-整改-评估”闭环。 深度解析: (1)四维比较分析框架 比较维度 比较对象 分析目的 与目标比 实际完成值 vs 考核目标值 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与行业比 本企业指标 vs 行业标杆值 评估行业竞争地位 与同期比 本期指标 vs 历史同期指标 评估发展趋势 与阈值比 指标值 vs 风险阈值 识别异常风险
(2)分级预警机制设计 预警机制应设置三级预警: 轻度预警(黄色):指标偏离目标值10%-20%,或出现异常波动但未超出正常范围。处理方式:系统自动推送提醒,责任部门关注并分析原因。 中度预警(橙色):指标偏离目标值20%-50%,或出现连续异常波动。处理方式:系统推送预警至分管领导,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提交报告。 重度预警(红色):指标偏离目标值50%以上,或出现重大异常。处理方式:系统推送预警至主要领导,启动专项核查,必要时追责问责。 (3)闭环管理流程 监测 → 预警 → 反馈 → 整改 → 评估 → (回到监测) 监测:系统自动采集数据,实时计算指标值 预警:指标异常时自动触发预警 反馈: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责任人 整改:责任人分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 评估:整改完成后,评估整改效果 实操要点: - 预警阈值应根据历史数据和行业特点科学设定,避免预警泛滥或预警不足 - 预警信息应精准推送,避免”一刀切”式群发 - 建立预警响应时限制度,不同级别预警对应不同的响应时限 - 预警处理结果应留痕,作为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4.4 全员绩效线上考核:全流程可查可溯 要求内容: 依托业绩考核、员工管理、薪酬管理等系统,将考核规则、指标目标、过程监测、结果评价、申诉流程等全部纳入线上管理,实现全流程可查可溯。 深度解析: (1)线上考核的五大环节 环节 线上化内容 留痕要求 考核规则 考核制度、方案、细则在线发布 发布时间、阅读记录 指标目标 目标分解、绩效合同在线签订 分解路径、签订时间、双方确认 过程监测 进度填报、跟踪记录、预警信息 填报时间、修改记录、预警触发记录 结果评价 评分过程、评价依据、结果确认 评分时间、评分人、评分依据 申诉流程 申诉提交、处理过程、处理结果 申诉时间、处理人、处理意见
(2)可查可溯的实现路径 操作日志:记录每个用户的每次操作,包括操作时间、操作内容、操作结果 版本管理:对关键文档(如绩效合同、考核方案)实行版本管理,保留历史版本 电子签名:关键环节采用电子签名,确保法律效力 数据加密:敏感数据加密存储,防止篡改 (3)公平公正的技术保障 流程固化:考核流程在系统中固化,减少人为干预 权限控制:不同角色拥有不同权限,防止越权操作 自动计算:考核得分由系统自动计算,减少人工计算错误 结果公示: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在线公示,接受监督
实操要点: - 系统应支持灵活配置,适应不同企业、不同序列的差异化考核需求 - 用户体验应简洁友好,降低使用门槛 - 应建立系统运维机制,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- 定期开展系统使用培训,提升用户操作熟练度
五、穿透式监管的四个核心要素
基于155号文件的要求,穿透式监管下的业绩考核系统应具备四个核心要素:
5.1 标准化指标体系——穿透的”共同语言” 标准化指标体系是穿透式监管的基础。没有统一的标准,穿透就无从谈起。国资委通过建立标准指标库,为所有央企提供了一套”共同语言”,使得跨企业、跨层级的比较和分析成为可能。 建设要点: - 指标定义要清晰无歧义 - 计算方法要明确统一 - 统计口径要规范一致 - 编码规则要科学合理 5.2 全级次数据贯通——穿透的”信息高速公路” 数据贯通是穿透式监管的技术支撑。通过打通各业务系统数据,建立从企业端到国资端的数据通道,实现考核数据的自动采集、实时汇聚。 建设要点: - 数据通道要稳定可靠 - 数据传输要安全加密 - 数据质量要可控可管 - 数据标准要上下衔接 5.3 实时预警机制——穿透的”神经末梢” 实时预警机制是穿透式监管的”神经末梢”,使监管方能够第一时间感知异常,及时采取措施。这不是简单的”秋后算账”,而是”过程纠偏”。 建设要点: - 预警规则要科学合理 - 预警触发要及时准确 - 预警推送要精准到位 - 预警处置要闭环管理 5.4 穿透式看板——穿透的”可视化载体” 穿透式看板是监管方的”驾驶舱”,实现纵向穿透(层层下钻)、横向对比(同类型比较)、时间维度(历史趋势)的多维可视化。 建设要点: - 看板设计要直观清晰 - 数据展示要实时动态 - 穿透操作要便捷高效 - 分析功能要智能深入 六、对人力资源工作的深层启示
155号文件虽以业绩考核系统建设为切入点,但其影响远不止于信息化层面,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:
6.1 从”事务型”向”战略型”转变
传统的绩效考核往往被视为一项事务性工作——年初发通知、年底收表格、算个分数、发个奖金。穿透式监管要求下,绩效考核成为连接企业战略与员工行为的战略工具,成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重要抓手。人力资源部门需要从战略高度重新定位绩效考核工作,将其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
6.2 从”结果导向”向”过程导向”转变
穿透式监管强调全过程监测,这要求企业不仅要关注考核结果,更要关注考核过程。目标是否合理、过程是否跟踪、辅导是否及时、反馈是否有效——这些过程要素都成为监管的内容。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,确保考核不是”一考定终身”,而是持续改进的循环。
6.3 从”内部封闭”向”外部开放”转变
传统的绩效考核是企业内部管理工具,外界难以知晓。穿透式监管要求考核数据向国资端开放,接受外部监督。这要求企业在考核的公平性、公正性、透明度上达到更高标准,任何”暗箱操作”的空间都将被压缩。
6.4 从”经验驱动”向”数据驱动”转变
穿透式监管以数据为核心,要求考核指标可量化、考核过程可留痕、考核结果可追溯。这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从依赖个人经验向依赖数据证据转变。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提升数据分析能力,善于从数据中发现问题、洞察趋势、支持决策。
6.5 从”单一模块”向”系统集成”转变
155号文件要求打通财务、生产、人力等业务系统,实现数据贯通共享。这要求人力资源部门打破部门壁垒,与财务、生产、信息化等部门紧密协作,共同构建一体化的数据管理体系。
七、企业落地实施的关键路径 7.1 近期行动(2026年下半年) 第一,制定并报送系统建设计划。 按155号文件要求,7月31日前报送业绩考核系统建设工作计划,明确全员绩效考核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、时间节点和资源配置,与信息化部门协同推进。 第二,完成指标库标准化建设。 建立全集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库,完成指标命名、定义、编码、分类、统计口径、计算方法等属性标签的规范化,确保指标上下衔接、多级应用。 第三,打通关键数据链路。 梳理考核数据与财务、生产、人力等业务系统的对接需求,优先打通关键数据链路,实现考核核心数据的自动采集,减少人工填报和干预。 第四,完善考核制度体系。 对照穿透式监管要求,完成全员考核制度的修订完善,建立考核数据台账管理规范和佐证材料管理制度,为线上化转型奠定制度基础。 第五,启动考核条线人员培训。 组织考核管理人员专项培训,提升对穿透式监管要求的理解和执行能力,确保各级考核人员掌握新制度、新流程、新系统的操作规范。 7.2 中期规划(2027年上半年) 第一,全员绩效考核系统上线。 完成全员绩效考核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,实现目标制定、过程跟踪、考核评价、结果反馈、申诉处理等全流程线上化管理。 第二,二级企业全覆盖。 推动全员绩效考核系统覆盖至所属二级企业,实现二级企业考核全过程监测,具备条件的向更多层级延伸。 第三,数据贯通与系统集成。 实现考核系统与HR、财务、生产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贯通,推动考核数据自动直采,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和校验机制。 第四,预警机制建设。 建立考核过程监测预警功能,实现与目标比、与同期比等多维分析,构建轻中重度分级预警模型,形成闭环管理机制。 第五,考核队伍能力建设。 持续开展考核管理人员培训,建立考核工作交流机制,推广优秀实践经验,提升各级考核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数字化素养。 第六,与国资委互联互通。 推动企业考核系统与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模块互联互通,实现考核数据自动推送,初步实现穿透监管目标。 7.3 长期目标(2027年底及未来) 第一,全流程监管系统建成。 构建业绩考核全流程监管系统,实现上下贯通、实时在线、自动预警。 第二,全级次穿透监管实现。 从集团到基层个人的全级次穿透,任意岗位考核资料可直查。 第三,智能化手段充分应用。 利用大数据、AI等技术构建智能预警模型,提升监管精准性。 第四,考核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。 全员绩效考核全面数字化,考核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。 第五,持续优化方向。 根据企业战略调整和行业发展动态,定期评估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;建立数据质量长效管理机制,不断提升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;探索AI辅助考核分析、智能绩效辅导等创新应用;总结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全员考核穿透式监管工作模式。 八、结语:穿透式监管的终极目标 国资厅考分〔2026〕155号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管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。穿透式监管不是增加管控枷锁,而是通过数字化手段让考核更透明、让评价更公正、让激励更精准。 当指标标准化了,“拍脑袋”的考核就变成”看数据”的考核; 当流程线上化了,“暗箱操作”的空间就被压缩; 当预警实时了,“秋后算账”就变成”过程纠偏”; 当穿透看板建起来了,国资端随时看得清每家企业的考核执行状态,监管才真正落到实处。 这,才是穿透式监管的”灵魂”所在。 对于中央企业而言,155号文件既是挑战,更是机遇。挑战在于,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考核系统的建设和改造,实现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模式的转型;机遇在于,可以借助穿透式监管的推动力,全面提升考核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水平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。 未来已来,唯变不变。让我们以155号文件为指引,以穿透式监管为抓手,共同推动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管理迈上新台阶。
参考文件 - 国资厅考分〔2026〕155号《关于加快推进业绩考核系统建设落实穿透式监管工作部署的通知》 - 国资发监督规〔2026〕2号《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 - 国资发财评规〔2026〕1号《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 - 国资厅监督〔2026〕15号《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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